《上海海事大學章程》核準發布

11月18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市屬高校章程核準書第5號,對《上海海事大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給予核準。現就《章程》起草過程說明如下:

完善現代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是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確立的一項戰略任務。“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是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總體要求。制訂符合現代大學制度要求的大學章程,根據章程依法治校成為各高校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首要任務。

2012年12月21日,根據《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教委《關于實施﹤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學校制定《上海海事大學章程(征求意見稿)》。

2014年9月17日,上海海事大學成為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首批7所試點高校之一。以此為契機,學校加速推進章程制定工作。

2014年10月14日,黨委常委會決定由行政負責試點建設,落實部門為校辦、黨辦,要求盡快落實章程的起草工作。由校長辦公室牽頭,學校成立由校黨政領導、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相關專家組成的章程起草小組,開展章程的調研、起草工作。

2014年12月9日,起草小組完成近17000字的《上海海事大學章程》(草案),同時出臺《章程起草工作推進方案》。在《章程》(草案)基礎上,章程起草小組共集中討論33次,召開了20次座談會。其中,專門就黨委領導、校長負責、學術治理、民主管理等主題,3次召開專題討論會;就歷史傳統、章程理念、精神使命、辦學方向、治理結構、師生權利與義務等問題,分別向對學校辦學歷史有深入了解的退休干部、教授,已經核準章程的部屬大學的專家,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法律專家,語言專家,教師,學生,校友等征求意見。同時,利用校園網絡面向全校師生廣泛征求意見。累計收到來自校內外各類建議和意見1066條,采納620條,采納率達到58%。在認真、審慎、逐條研究這些意見的基礎上,共經過15次大的修改,先后形成《章程》16稿。

2015年3月6日,章程起草小組第一次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了章程建設情況及《章程》(討論稿)(第16稿)。校領導高度重視章程建設,校長辦公會議和黨委常委會多次專門討論、審議《章程》(草案)。校學術委員會也召開會議,討論《章程》中相關條款。

2015年3月18日,《章程》(第18稿)遞交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共收到意見和建議123條,采納102條,采納率82.9%,形成《章程》(第19稿)。《章程》(第19稿)再次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黨委常委會審定,于2015年4月16日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此后,學校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反饋的修改意見共進行了3次修改,最終于2015年10月23日定稿。

2015年11月18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市屬高校章程核準書第5號,核準我校《章程》(第22稿)。

學校將以《上海海事大學章程》為依法自主辦學、實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職能的基本準則和依據,按照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體系,依法治校,科學發展。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市屬高校章程核準書第5號

????? ???????????????????????????上海海事大學校長辦公室

???????????????????????????????????? 2015年12月10日

文字: 
侯春燕
圖片: 
侯春燕
編輯: 
海大印象工作室
策劃: 
朱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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