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承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簽約周年紀念活動暨船舶司法出售國際研討會

2022年12月7日聯合國第七十七屆大會正式通過《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簡稱《北京公約》),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舉行簽約儀式,這是海事海商領域首個以中國內地城市命名的聯合國公約,彰顯了中國在國際海事海商領域的引領作用。為擴大《北京公約》的影響力,9月4日,在公約簽署一周年之際,《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簽約周年紀念活動暨船舶司法出售國際研討會在上海舉辦,研討會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主辦,上海海事大學承辦,上海仲裁委員會協辦。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葉軍發表視頻致辭,交通運輸部原副部長、中國科協決策咨詢首席專家、國際海事組織首位親善大使徐祖遠,商務部條法司二級調研員高華,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歐海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曹潔,上海政法學院校長、上海仲裁委員會主任劉曉紅,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原主任、上海海事局原局長徐國毅,上海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胡永慶,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海商法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波,上海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孫海華,香港海事仲裁協會中國委員會主席、禮德齊伯禮國際律師行高級合伙人李連君,上海海事大學黨委書記宋寶儒,校長初北平出席會議,以及來自上海交通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寧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司法局、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韓國大韓商事仲裁院、中遠海運物流等國際和國內海商海事領域的近100名知名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宋寶儒作開幕致辭,初北平主持開幕式并作閉幕致辭。

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在開幕致辭中表示,《北京公約》是各方秉持求同存異、互利共贏的精神,攜手解決全球經貿發展共性問題的重要成果。長期以來,在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認領域存在國際規則空白,船舶買受人通過司法出售獲得的船舶所有權處于不穩定狀態,影響了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船舶融資的積極性,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國際航運的進一步繁榮和發展?!侗本┕s》的簽訂,表明一個重要的全球性公約得到業界的接受和支持。

葉軍在致辭中向與會嘉賓介紹了中國在推動船舶司法出售相關國際規則制定方面做出的努力,認為《北京公約》的落地成約凝聚了包括中方在內的各國維護和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的共同努力,反映了國際社會求團結、增互信、謀發展、促合作的共同心愿,體現了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發展方向和時代潮流,是各方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鮮活案例。

曹潔致辭表示,船舶司法扣押和拍賣是法院的重要職能,上海海事法院在這一年中積極成立課題組開展《北京公約》專項研究,《北京公約》的制定對于解決上海法院扣押和拍賣外輪困境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未來,法院將持續致力于公約研究和適用,圍繞適用范圍、效力、司法送達、效力審查等方面建言獻策。

劉曉紅致辭表示,《北京公約》的簽署為船舶司法出售提供了國際統一的規則和保護措施,這一舉措切實保障了船東和債權人的利益,通過明確的規則,規范了船舶司法出售的流程和標準,減少了不確定性和潛在風險,讓船東和債權人在這一過程中能明確自身的權益與責任,這些規則和保護措施有利于促進國際航運市場的活躍與穩定。

宋寶儒在致辭中說,《北京公約》不僅為船舶司法扣押與拍賣提供了重要規則依據,同時也彰顯了中國為國際海事領域規則制定和統一做出的貢獻。宋寶儒向與會嘉賓介紹了上海海事大學辦校歷史和培養體系,并表示,上海海事大學未來將一如既往,加深船舶司法拍賣、海事仲裁等研究領域的國際交流,并加速理論研究成果的轉化,為業界服務,發揮高校智庫作用。

初北平在閉幕致辭中指出,本次研討會既是紀念“中國智慧”在國際社會的貢獻,更是推動“中國力量”進一步在國際海事海商領域引領國際話語權。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需要繼續推動《北京公約》的締約評估及生效應用,加強與各國相關機構的合作,共同探討和解決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我們也將積極響應國際社會的呼聲,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和討論,不斷完善公約內容。

徐祖遠作主旨演講,他認為《北京公約》是我國在國際海事、商事、貿易領域規則制定中的重要成果,標志著我國在全球航運法律體系中的積極參與和貢獻?!侗本┕s》的誕生,不僅填補了之前的法律空白,建立了關于船舶司法出售的統一國際規則,還增強了法律的確定性,為司法方式出售的船舶購買者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護。該公約有助于保障船東、擔保權利人、船舶融資人以及其他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同時促進了金融機構在船舶融資領域的積極性。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處首席法律官、立法處負責人何塞-安杰洛-埃斯特雷拉-法里亞(José Angelo Estrella Faria)作主旨演講。他結合船舶司法出售的現有實踐困境(包括國際統一規則的空白及各國國內法的差異性),回顧了貿法會關于《北京公約》的相關工作,詳細講解了《北京公約》中的重要條款,并總結了經驗以及未來預期效益。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海商法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波主持主旨演講環節。

此次國際研討會還設置了兩個單元的主題研討環節。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彭誠信教授主持第一單元主題研討。韓國大韓商事仲裁院上海中心首席代表樸賢知、寧波海事法院自由貿易試驗區海事法庭副庭長姚妮娜、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新、禮德齊伯禮律師行合伙人李連君圍繞“<北京公約>:法律解釋與法律完善”主題展開討論。樸賢知建議在法律解釋方面應該確保一致性和連貫性,提高透明度標準和完整性,并提出相關建議;姚妮娜分享了參與《北京公約》的起草的經歷和感受,并對未來公約的實施提出自己的建議;韓立新基于《北京公約》框架下我國海事立法的完善角度發言,提出在公約生效前我國海事規則在實體法、程序法方面的完善建議;李連君介紹了香港司法出售程序概況,分析了貸款人、買方等相關方面臨的問題以及《北京公約》對香港的影響;何塞-安杰洛-埃斯特雷拉-法里亞(José Angelo Estrella Faria)作為評議人對于上述嘉賓發言給予了點評。

徐國毅主持第二單元主題研討。上海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胡永慶,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海商法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陳波,中遠海運物流供應鏈上海大區黨委書記、副總經理葉宇芒圍繞“<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行業影響與機制配套”主題展開研討。胡永慶介紹了海事法院的船舶司法出售實踐,分析了《北京公約》對司法實踐的價值和作用,并對《北京公約》的實踐問題進行了展望;陳波介紹了中國海商法協會參與《北京公約》的產生、公約化進程的情況;葉宇芒介紹了中遠海運集團在積極推動船舶業務的市場化交易進程,并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就《北京公約》中“船舶出售”條款提出了一些創新性的看法。

據悉,《北京公約》賦予船舶司法出售清潔物權的國際效力,對“司法出售證書”“司法出售的清潔物權效力”“司法出售后船舶的注銷或登記”等一系列問題制定了統一規則,目前已有27個國家和地區簽署公約,其中1個國家(薩爾瓦多)已完成批約程序。按照公約有關規定,公約至少還需兩個簽約國完成批約才能生效。目前,中方正在積極研究論證批約相關問題,合力推動公約早日生效。通過此次國際研討會進一步宣傳推廣,對于提升《北京公約》的國際影響力,推動國際海事法律統一化進程早日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上海海事大學長期以來深耕海商法領域,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精通海事法律與實務的高水平涉外航運法治人才,并積極推動海商法理論創新與國際交流。校長初北平教授多年來與團隊一起致力于推動船舶司法出售的跨境承認,全程參與《北京公約》歷時四年的起草、談判工作,并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赴紐約曼哈頓和維也納聯合國總部以及參加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第六工作組會議,參與討論船舶司法出售相關跨境問題。期間發表多篇關于《北京草案》的學術文章,并主持2023年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開放簽約儀式后的國際研討會。上海海事大學將加強高校智庫與司法機關的理論與實踐聯動,為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認帶來的一系列問題做好智力支持、專業支撐和國際應對。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茹班-布雷(Anna Joubin-Bret)發表視頻致辭
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葉軍發表視頻致辭
交通部原副部長、中國科協決策咨詢首席專家、國際海事組織首位親善大使徐祖遠發表主旨演講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處首席法律官、立法處負責人何塞-安杰洛-埃斯特雷拉-法里亞(José Angelo Estrella Faria)發表主旨演講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曹潔致辭
上海仲裁委員會主任,上海政法學院校長劉曉紅發表致辭
上海海事大學黨委書記宋寶儒致辭
上海海事大學校長初北平主持開幕式并發表閉幕致辭
第一單元主題研討
第二單元主題研討
研討會現場
嘉賓合影留念
文字: 
李瑩瑩、石立山、唐瑭
圖片: 
大會主辦方、姚旭、楊浩堉
編輯: 
姚旭
策劃: 
黨委宣傳部 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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