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處(招生辦公室、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上海海事大學學生工作部(處)是學校黨委和行政領導下執行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的職能部門,與人民武裝部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能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學校人才培養目標,開展本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做好學生各項服務,促進學生全面成長成才,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學生工作部(處)設有學生思想教育科、學生管理科、宿舍管理科、招生辦公室、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學生事務中心等科室。

一、深入學生基層,及時了解學生思想動態,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

二、負責輔導員培訓以及評優等工作;

三、負責全校形勢與政策課教學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校易班網絡文化建設;

五、負責對各學院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考評工作;

六、負責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考核實施細則》,并對各學院執行的情況進行考核;

七、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日常管理),辦理學生的退學、轉學、休學、復學等學籍異動;

八、負責學生違紀處分受理和審批工作;

九、負責學生幫困工作、臨時困難補助和減免學雜費工作,學生勤工助學及資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負責上海海事大學各類學生獎、助學金的評定和審核工作;

十一、負責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和學費及貸款代償工作;

十二、負責學生社區公寓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招生工作與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1)編制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政策及實施辦法,做好各招生類別有關的宣傳、咨詢、錄取工作,以及相關數據統計及填報工作;

(2)做好新生報到與復查等相關工作;

(3)制訂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做好畢業生“雙向選擇”及畢業生派遣工作;

(4)做好畢業生跟蹤調查,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反饋信息。

十四、負責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咨詢和教育活動。

十五、負責大學生征兵、軍訓、國防教育等相關工作。

科室

地點

辦公電話

部(處)長

學服322

38284361

副部(處)長(思政 輔導員)

學服314

38284362

副部(處)長(資助 研工)

學服318

38284363

副部(處)長(招生 就業)

學服318

38284364

副部(處)長(武裝 管理)

學服314

38284365

武裝部

學服303

38284366

思想教育科

學服307

38284385

招生辦公室

學服305

38284378

學生管理科

學服309

38284368

宿舍管理科

學服321

38284372

資助中心(獎學金、木蘭基金)

學服321

38284370

資助中心(貸款、補代償)

學服321

38284375

資助中心(貧困生、助學金、勤工助學)

學服321

38284389

就業指導中心副主任

學服319

38284383

就業指導中心1

學服319

38284379

就業指導中心2

學服319

38284381

軍事教研室

學服304

38284599

心理咨詢中心

學服410

38284387

心理咨詢(預約)

學服410

38284390

學生事務中心(值班)

學服201

38284388

學生事務中心負責人

學服201

3828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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