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師德標兵”暨“我心中的好老師”系列報道之七:做海大的守望者——記法學院陳芳老師
陳芳,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98年起在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任教,為本科生、碩士生主講“票據法”“民法總論”“侵權法”等課程。曾在加拿大薩斯卡切溫大學做訪問學者,獨著出版20多萬字的《票據法》教材一部。在《法學》《法學評論》《中國海商法研究》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0余篇。
陪伴學生走過最美大學時光
談及自己的大學生活,陳芳老師感嘆道:“大學生活非常美好,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在那個年代里,雖然沒有什么電子產品,生活也不像現在這么便捷,但是給了人們無限舒展的空間,去追求、感受學習的樂趣。
畢業后,陳芳來到上海海事大學工作。在從教的22年里,陳芳老師就像是海大的守望者,迎來一批批學生,又送走一批批學生。陳芳老師感慨道:“和朝氣蓬勃的年輕人一起度過自己的人生歲月,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她常和學生在操場上一邊散步一邊討論學術問題,思維的交互令雙方都受益匪淺,也讓師生的距離拉的更近。
陳芳老師在課堂上并不單純地傳授知識,在講到具體案例時,她會穿插一些人生的哲理:“人生最主要的就是去體驗。作為一個人、一個高級思維動物,在體驗了之后,會有自己的理解,每個人對于世界的理解是不同的,這是很個性化的東西,但是它總歸有共同的規律性。” 民法課堂上,陳芳老師在講解民法基本原則之一的“意思自治”原則時,就引入了生活經驗,“比如在日常生活中,邊界感也是十分重要的,無論是父母與子女、還是伴侶之間,就算是再親密的關系,要想和諧共處,尊重各自的意愿是十分有必要的。對于個體來講,可以滿足個人需求;對于整個社會來講,可以實現最好的資源配置。”生活的道理剝下知識點晦澀的外皮,既通俗易懂,也注入陳芳老師對學生的期望。她希望學生們在生活中可以真正做到尊重自己和他人,去追求自己真正想要追逐的事物。
講好課是老師的本分
陳芳老師稱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的老師,講好課是她的本分,沒有做什么大事情。陳老師的課堂往往是座無虛席,她開設的“票據法”是商法體系中最難的一門課,且上課涉及的知識也比較艱深,考試難度較大。考慮到人數多了,一些學生可能會跟不上,從而影響法學學習的積極性,故將“票據法”課選課人數限制在80人以內,結果很多未選上課的學生找到陳芳老師,有的甚至跑到教務處要求放開選課人數限制,這件事情令陳芳老師十分感動。
考慮到學生們的需求,陳芳老師最后把選課人數放開了。為了呈現出來的課堂效果是令大家都滿意的,陳芳老師在教學上傾注了更多的心力,不僅僅將知識傳授給學生,同時也鼓勵學生們積極參與課堂互動。陳芳老師帶過的學生說,回想起大一時陳芳老師的民法課堂,她的每一節課的內容都非常充實且精彩,她很注重學生們的反饋,總是十分積極地與學生們互動,并根據學生的反應調整教學進度,真正照顧到了大一新生。
在學生眼里,陳芳老師的課堂十分有趣,有時候講到盡興處,陳老師會問學生“我剛才語速是不是太快了,你們是不是沒有聽懂?那我再講一下剛才的那個點。”私下里,陳芳老師溫柔和善,總是關心學生是否能夠真正理解課上的內容,詢問課堂上有哪里沒有聽懂?不忘對學生進行補充指導,語調也滿是溫柔又充滿力量。
陳芳老師說,同學們專注聽講的神態與滿眼的專注,是她和學生之間約定俗成的暗號,也是她在教學過程中最為感動的東西。每每在課堂上接收到反饋,于陳芳老師而言,都是極大的鼓勵。陳芳老師說:“我會覺得我的工作、我的精心備課是被肯定的,所以我愿意為教育投入更多的心力,覺得這樣做是有價值的。”
喜歡教師這個職業
問及為什么選擇教師這個職業,陳芳老師說,一是因為比較喜歡這個職業,喜歡學校里單純而又自由的氛圍;二是當老師可以滿足人的求知欲;三是站在三尺講臺上傳授知識是很有意義的事情。“每個人都有求知欲,這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當老師是一個對信息和知識不斷吸收的過程,這份職業能夠滿足我對于知識、學問的需求。”思維的探知能帶給人無窮的樂趣。在從教的過程中,陳老師通過反思,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這也鞭策著她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來豐富自己。
科研方面,授課之余,陳芳老師在一些學術問題上也頗有研究。在航運領域,幾十年來,提單基礎理論中的法律關系和法律性質因其涉及關系復雜,難以認識參透,一度被稱為“飛舞的精靈”。陳芳老師發表的論文《提單與票據法律性質之比較研究 》《論提單的法律性質 》因其探討深刻,較為權威,獲得了業內人士的認可。
談到對學生的希冀,陳芳老師表示,對于非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法律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權利、更好地履行義務,每一個人都應該具備基本的法律素養。對于專業是法學的學生來說,陳芳老師希望學生們能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重視訓練法律思維,這遠遠比學了多少法條、了解多少信息、找到多少答案更加重要。這是法學中的“道”,鍛煉這種思維,要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注重探尋答案的過程,當然,所有這一切都是建立在保持公平、正直的品格基礎之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