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明月教授來校主講航運海洋法治大講堂

2025年4月18日下午,由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國家海洋研究院、發展規劃處主辦的“航運海洋法治大講堂”第二期講座成功舉行。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許明月應邀作題為“農村自治組織代行集體經濟組織職能問題研究——基于自治組織社經合一屬性的思考”的專題講座。學校師生代表參加了講座。

講座開始前,初北平校長與許明月教授進行了座談。他介紹了學校在云端海事大學、海洋大數據基座建設等方面的進展,指出法學研究要注重問題導向、部門法學協同和交叉學科聯動。他勉勵學校教師開展跨學科、跨部門的研究,探索專屬經濟區、極地、深海等海洋經濟新疆域的治理研究,促進海洋強國建設。

許明月教授的講座圍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第64條的解釋適用展開。許教授認為,在沒有設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情況下,農村自治組織既是基層社會管理組織,也是以管理經營集體財產為基本職能的經濟組織。基于此認識,許教授就農村自治組織代行農村集體經濟職能所涉問題進行了探討。

在與談交流環節,法學院教授鄧剛宏、王鐵雄就相關問題談了自己的思考,參會師生還就農村自治組織直播帶貨責任、農村自治組織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立后的權利義務更替等問題進行了研討。法學院黨委書記王德嶺做了總結發言。

許明月,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重慶市民法、經濟法研究會、重慶市國際經濟法研究會會長,重慶市人民政府參事。曾任《現代法學》《西南政法大學學報》主編,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副會長等職。

許明月教授作學術講座
初北平校長與許明月教授座談
合影留念
撰稿、攝影、來源:法學院 責任編輯:焦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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