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教師參加國際勞工組織會議
4月7日至11日,國際勞工組織(ILO)《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特別三方委員會(STC)第五次會議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天津海事局、廣東海事局以及上海海事大學和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團等單位組成中國代表團參加會議。學校法學院副教授彭宇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全程參會。
國際勞工組織特別三方委員會第四次和第五次會議主席馬丁·馬里尼(Martin Marini)(新加坡)擔任會議主席并主持會議,哈康·斯托赫奧格(Haakon Storhaug)(挪威)、馬克·狄金森(Mark Dickinson)和蒂姆·斯普林蓋特(Tim Springett)分別擔任政府組、海員組和船東組的副主席并主持小組會。本次會議議程包括:交換與履行《公約》有關的信息,審議《公約》守則修正案提案,對依據《公約》第七條提出的任何協商請求的審議等。
會前,學校高等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上海港灣學校負責人陳宇里教授與彭宇一同在北京參與對本次會議的17項提案的研討。在為期5天的會議中,彭宇與代表團成員一同針對各方(出席的65個國家政府代表、船東組和海員組)意見進行及時、綜合地分析,為我國在國際勞工組織發出“中國聲音”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有關《公約》修訂和履行的相關事項,通過三方協調會議機制(船東組、海員組、政府組)的形式討論并通過對《公約》的修正。中國代表團結合我國行業利益和發展實際提出對修正案提案的意見建議,獲得與會代表廣泛支持并被采納。
在本次會議中,《公約》第2.5條關于遣返規定的修正案、《公約》第2.4條關于休假規定的修正案、《公約》第1.4條、第3.1條、第4.3條和第5.1條關于預防和消除船上暴力和騷擾的修正案以及《公約》第4.1條關于船上和岸上醫療的修正案等7項提案進入表決環節并獲全體會議通過。
作為國際海事法規體系的“四大支柱”之一的《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被譽為“船員的權利法案”,是全球海事領域保障船員權益的核心框架。通過參與《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特別三方委員會會議,學校助力國家在海事勞工領域的國際合作與規則引領,推動船員權益保護從理念到實踐的全球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