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上海海事大學臨港校區廢舊物資(一批)處置單位遴選項目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臨港校區廢舊物資(一批)處置單位遴選項目;

2.主要服務內容及要求:詳見服務需求;

3.服務地點:上海海事大學臨港校區;

二、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營業執照必須具備廢舊物資回收經營范圍。

3、應承擔投標及履約中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不允許投標單位中標后將本次招標合同分包或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有合理的辦公場地和處置場地。(提供處置地點、處置場所的數量、面積等相關信息)

三、投標文件投遞要求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111日()下午16:00前;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號行政樓109室,由投標人授權代表當面遞交或通過順豐快遞郵寄(收件人:仲老師,聯系方式:021-38284707、13764131075)。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3、投標文件封裝要求:正本一份、密封包裝,并加蓋投標人公章。電子文件壹份裝入密封包裝(電子文件為經簽字蓋章后的掃描件,光盤或U盤,不退還)。

四、服務需求

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08號)、《上海市市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滬財教〔2016〕28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擴大委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處置權限的通知》(滬教委國資〔2022〕4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對上海海事大學臨港校區廢舊物資(一批)進行招標處置,從所有投標單位中選取5家單位參與廢舊物資競價及回收,擇優選取一家供應商中標并簽訂協議

項目名稱

用途

服務要求

上海海事大學臨港校區廢舊物資(一批)處置單位遴選

服務

參與競價并回收廢舊物資

、投標文件的組成(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1、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企業法人授權書

3、企業簡介及項目人員配置表

4、3年參與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代表項目(提供相關資產處置材料如合同、繳費憑證、處置通知書等)

六、其他事項

1、學校收到投標文件后將進行校內綜合評選,選中入圍單位后將電話通知。投標單位如未收到電話則表示未被選中,不再通知。

七、對本項目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稱:上海海事大學

址:海港大道1550號

聯系方式:021-38284707

部門: 
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
掃碼分享本頁面
掃碼分享本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