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承辦《海商法》修訂之海上保險合同主體問題專題論證會

3月3日下午,為推動《海商法》修訂工作深入開展,探討《海商法(修訂草案)》“海上保險合同”章對于海上保險合同主體的規定是否符合我國海上保險行業的現行實踐和需求,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主辦、上海海事大學承辦的“《海商法》修訂之海上保險合同主體問題專題論證會”在學校港灣校區召開。校長初北平出席并主持會議。

來自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遠海運財產保險自保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申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航運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功承瀛泰律師事務所、安杰世澤律師事務所、上海斐航律師事務所、大連海事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的20余位專家齊聚一堂,共議《海商法》修訂核心議題,助力我國航運保險法治建設與行業發展。

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秘書長顧珺在會議開幕時指出,完善海上保險合同主體制度對健全海上保險市場秩序,有效規范海上保險實務,具有重大意義。協會將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協同業界和學界為《海商法》修訂提供智力支持。

中遠海運財產保險自保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何江海介紹了海上保險合同主體問題的調研情況。與會專家對是否需要在《海商法(修訂草案)》“海上保險合同”章引入“投保人”的概念、引入后的利弊以及現有條文如何修訂等問題各抒己見,充分交流。

初北平在總結中指出,《海商法》修訂已進入最后的關鍵階段,海上保險合同主體問題的修訂依然是海上保險業關注的焦點,此次會議匯集了各方意見,凝練了各方共識,為《海商法》完善提供更優立法建議。

本次論證會形成的共識與建議將為全國人大法工委等立法部門提供重要參考。未來,上海海事大學與上海航運保險協會將持續深化合作,為構建現代化航運保險法律體系、護航航運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初北平校長講話
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秘書長顧珺講話
與會專家發言
會議現場
撰稿:鄭睿 攝影:法學院 來源:法學院 責任編輯:焦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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