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部門自行采購實施細則【滬海大采招〔2025〕113號】

上海海事大學部門自行采購實施細則

(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服務、推進放管結合,規范采購需求部門自行采購工作,根據《上海海事大學采購管理辦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部門自行采購指單項或者批量預算金額在B類采購限額以下,且不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活動。

第三條 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采招中心)作為學校采購工作管理和監督部門,對采購需求部門自行采購工作有指導、檢查和督促改正的職責。

第四條 采購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對其業務歸口范疇內自行采購項目有審批、統籌實施的職責。

第五條?采購需求部門應根據學校相關采購規章制度,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開展部門自行采購工作。

第六條?采購需求部門可根據學校相關辦法制定本部門自行采購實施細則,以規范本部門自行采購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加強對本部門自行采購工作的領導、檢查及監督,經費負責人對自行采購項目的采購過程及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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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購程序

第七條?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3萬元及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2萬元及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采購需求部門需成立采購小組(應3人及以上單數),具體負責采購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上述限額以下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員組成及采購程序按照部門自行采購制度或要求執行。

第八條?按前款規定需成立采購小組的部門自行采購基本程序為:

(一)確定項目需求,進行市場比價

采購小組應根據擬采購標的及其需要滿足的技術、商務要求確定采購需求。

應至少向三家潛在供應商進行比價,如供應商不足三家,應在后續關于供應商確定的會議紀要中充分說明理由。

比價結果應以正式報價單為主,網絡(主流電商平臺)比價、郵件、電話以及其他報價方式為輔。報價單需加蓋報價單位公章;網絡比價、郵件報價等需提供比(報)價截圖;電話等形式詢價需提供包含供應商名稱、聯系電話、聯系人、報價信息等情況的說明,并由采購小組人員簽名。其中工程采購項目,以及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5萬元及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僅接受正式報價單。

貨物采購項目應優先使用海大E采進行采購或比價;有協議供應商的工程項目可以采用比價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優先采購。

(二)確定意向供應商

采購小組集體討論決策確定意向供應商。原則上應選擇實質響應采購需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涉及部門“三重一大”的,應提交部門黨政聯席會議或部門會議審議。

(三)進行自行采購登記

通過網上辦事中心“自行采購登記”流程進行登記,經采購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采購需求部門、采招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采購。

(四)組織采購合同談判

按合同管理、采購管理及經費使用相關規定或按采購實際需求需簽署合同的,采購小組應就合同具體條款與意向供應商進行談判,并通過網上辦事中心“采購合同審核”流程進行合同審核,經費負責人、采招中心、法務辦公室審核通過且經費負責人簽字后,采招中心加蓋學校采購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采購需求部門負責采購項目的履行,在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履約驗收,并按照學校驗收管理要求向采招中心備案。

第十條 采購需求部門應按照學校資產和財務管理要求及時辦理資產入賬和財務報銷手續。

第十一條?采購需求部門應當建立自行采購檔案,妥善保管各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確保材料真實完整,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自行采購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第十二條?校內單位和個人都應依據本細則開展采購活動。采購小組成員等相關人員不得與供貨商有利益關系;如有,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將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上海海事大學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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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細則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由采招中心負責解釋。

部門: 
采購與招投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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